我的电动车丢了,[该怎么办]才叫他们负全部责任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5/25 19:31:09
我2007年10月11日17时许到湖滨南路294号122店面(国铃车行)要换一部电动车的轮胎(台铃TDL110Z-B,电机号:70405622)的轮胎,放在保修店内保修,18点半发现车丢失了,我也有报警。请问维修店要不要负全部责任????

这不是保管协议的法律关系,而是基于修理合同产生的附随义务。
维修店有义务保护你的财产,丢失应该承担全部责任!

如果保管协议成立的话,对方承担全责
可如果当时你也在场的话就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了

他该赔你的,